高价“陪跑”服务落空:刷数据撑流量,服务费还能退吗?

2026-09-29 09:29
来源: 审管办、民意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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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多个主播,没有一个低于1000块一场,没有例外!”

一句承诺,让创业者温某掏了近10万元。不料买来的“直播秘籍”竟是教人刷假流量。这份服务合同到底靠不靠谱?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给出了判决。

案情回顾:一句“稳赚”承诺,让他掏了近10万

2025年4月,刚萌生开直播公司念头的温某,被某信息咨询服务公司的宣传深深打动。对方向他描绘了素人直播的前景:用工成本低、培训快、收益高、有官方扶持、可持续性强。

次日上午,温某便赶去实地考察;3天后,合同顺利签下,温某将9.8万元服务费如数转出。

合同签订当日,某信息咨询服务公司就组建了“陪跑”微信群。在微信群中,从公司怎么开办、店面怎么装修、设备怎么配置,到主播怎么招募、薪酬怎么定、艺人合同怎么签、运营方案怎么推——“运营导师”事无巨细、有问必答。连直播要用的设备,公司也一并帮他张罗到位。

前期准备事项完成后,某信息咨询服务公司安排专人赴温某处进行现场指导并开展培训。

一纸合同背后的“流量密码”

渐渐地,这份“无微不至”的服务里,露出了一丝不对劲的苗头。

公司安排的运营人员上门指导时,向温某悄悄透露了一套“上分秘籍”——打对抗、做数据,即让公司的人冒充真实观众,在直播间里刷流水、制造谁和谁对拼的紧张气氛,把热度“撑”起来,好吸引真正的路人进来。

“效果不好,赚回的钱还没有投入的多。”如此“操作”过几次后,温某提出了不满。一番沟通后,公司再次派人上门“指导”。后温某未在群内回复,双方的合作也日趋冷淡。

对簿公堂:双方谁该担责?

在温某看来,当初自己是冲着正规做直播去的,但该公司在缔约及履约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诱导签约、教唆其实施违法违规操作等过错,已构成根本违约,起诉至江汉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服务费。

该公司辨称:服务合同约定乙方“有义务遵守直播平台的相关规则”“乙方自主经营,经营风险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温某与公司签订合同并不是因为公司的宣传行为。公司在微信服务群内持续对温某进行了全方位的指导服务,温某直播室搭建之后,公司指派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不存在服务瑕疵,不同意温某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该公司当庭承认:确实需要工作人员配合“扮演玩家”来吸引观众。而温某在直播运营期间,也收到了平台返点共计5万余元。

法院判决:合同有效,公司提供服务存在瑕疵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服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但公司提供前期指导服务的核心内容,系以“打回流”“扮演玩家”“相互对抗”等方式获取流量支撑,而直播平台均明令禁止制造虚假流量数据。

法院厘清双方责任如下:

第一,公司提供服务存在瑕疵。公司缔约时以“收益高、可持续”等宣传使温某陷入不合理期待,未告知后续需额外付费“打回流”;履行中明知平台明令禁止造假刷量,却未充分提示风险,反而多次强调“打回流”的重要性;在温某提出不满后,虽再次派人指导,却未能提供有效替代方案或优化建议,未尽的协作改进义务动摇了双方合作基础。

第二,温某亦应自负部分责任。温某在明确知晓“打回流”的操作方式及相关风险后,仍继续尝试、持续投入资金,并获取了平台返点收益。其作为意欲在新兴领域投资创业的商业主体,在知晓风险后仍选择继续投入,对因此产生的损失亦应承担相应责任。

据此,法院综合考量合同约定、履行情况、公司的服务瑕疵及温某自身过失,酌情判决公司向温某返还服务费4.8万元。某信息咨询服务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经审理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示,从事直播运营等新兴业态经营,合同签订时务必要保持审慎:对“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宣传,应结合经营实际理性判断,不宜轻信口头承诺;对直播数据真实性、流量获取方式等关键条款,应充分了解、明确约定。经营有风险,投资创业须谨慎,唯有诚信经营、依法依规,方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