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12月20日,刑庭庭长郑晓丽参加了由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公安厅和长航公安局联合举办的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刑事司法保护业务研讨会,交流探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公安司法机关在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刑事司法保护中的新思路、新举措。
会上,我院围绕“树牢‘共抓大保护’理念,探索建立长江大保护的司法协作配合机制”的议题,结合我院刑事审判工作实际,详细阐述、分析了当前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刑事司法中的问题与成因,并就通过司法协作配合机制解决上述问题提出了七个方面的具体意见。
2017年以来,我院共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19件(含10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审结107件,余下12件非法采矿案正在审理中。刑事司法是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的最后一道防线,下步,刑庭将健全公检法协作配合机制,针对如何开展提前介入、固定侦查取证、规范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完善公益诉讼等问题作进一步探索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