锲而不舍攻坚执行 群体案件一朝执结

2018-08-20 17:26
来源: 江汉法院

锲而不舍攻坚执行 群体案件一朝执结

——江汉法院执行局攻克“宝利金”系列执行案

 

820日上午,江汉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内440户江汉区花楼街宝利金广场商铺业主带着欣喜之情,有序领取发还的执行案款,为历时两年之久的宝利金广场商铺租赁系列案划上圆满句号。

 2014年年初,陈某某等400余人分别与武汉某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得该公司开发的位于武汉市江汉区花楼街198号宝利金国际广场2440户商铺。同时,上述400余人又与武汉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金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约定将440户商铺出租给宝利金公司,由宝利金公司统一对外招租经营。双方如约履行两年之久,直至2016年初,宝利金公司停止向商户支付租金,并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协议。宝利金公司突如其来的解约行为引起了商户的强烈不满,陈某某等400余人一齐诉至法院,要求宝利金公司继续履行约定并支付所欠租金。

 2016年年底,江汉法院依法判决宝利金公司败诉,责令其继续履行租赁协议,并支付所欠租金及滞纳金共计人民币约10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因宝利金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某等400余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立案后迅速对被执行人宝利金公司展开财产查控工作。然而,宝利金公司除有30万余元银行存款已被法院冻结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法院一时面临巨大的压力,一方面440件案件深陷困境无法推进,执行局承载着限时结案的压力;另一方面,随着办案周期的增长,申请执行人焦急万分。

 为尽快寻求案件突破,法院执行局多次召开局务会研判案件,抽调精干人员成立宝利金案件专班,重新部署执行方案,深入调查财产线索。经过办案人员拉网式摸排,发现宝利金公司存在借用个人账户收支经营的情况,并将大部分收入转入个人理财账户,有规避法院执行之嫌。据此,法院迅速出具裁定追加股东为本系列案被执行人,并依法冻结了股东个人银行存款1000万元,执行工作迎来了重大转机。

 400余名商户得知法院控制了大部分款项,欣喜地期盼着早日拿到案款时,宝利金公司提出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导致案款不能及时发还。江汉法院经过审查依法驳回了宝利金公司的异议申请。在执行法官协调下,宝利金公司一次性支付1360余万元与400余名商户达成了执行和解。

    在全国法院决战执行难的关键阶段,江汉法院执行局干警敢于涉险滩、啃硬骨头,以锲而不舍的精神解决了一批执行难案,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决战执行工作吹响冲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