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办案故事 | 从“讨薪者”到“主理人”:一次破产程序中的身份进阶

2026-02-02 09:55
来源: 民二庭、审管办
    浏览: 78

编者按

为深入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生动展现法官在审判执行中的思考与担当,我们开设“我的办案故事”专栏,聚焦一线法官真实办案经历,通过个案中的法理辨析、情理交融与实质解纷,呈现司法在化解矛盾、保障权益、促进发展中的专业智慧与人文温度。

我们将在这里,讲述裁判背后的思辨,记录调解过程中的突破,展现执行攻坚中的创新。期待通过这些真实的叙事,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本期,听民二庭林飞翔法官讲述一起“讨薪者”变“主理人”的破产和解故事。

“经营权移交手续已经办妥,餐厅照常营业,我们一起管理”,1月23日,年轻的小柳在电话中兴奋地向我分享了这个消息。如今,“讨薪者”小柳正式成为了一名热门商圈的新晋“主理人”。

2025年,小柳等人因工资等权益问题与所在餐饮公司发生争议,经劳动仲裁调解,餐饮公司应向小柳等9名员工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合计60余万元。后因餐饮公司无力支付,小柳等人向江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法院查控,餐饮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1名职工代表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

“仲裁调解、执行无果、申请破产”——这样的“讨薪”路径并不少见。岁末年初,劳动者的“薪愿”如何实现,是摆在眼前的难题。

按照院内劳动争议双向影响评估机制的要求,我先对餐饮公司和职工的情况进行了解。餐厅是近几年成立的网红餐厅,职工大部分都是“00后”,二者都在充满活力的阶段,是否只有破产这一条路可走呢?

带着这个疑问,我进一步核查了公司的财务信息。结果显示,尽管公司账面已无流动资金,但其注册资本并未实缴到位。

在与餐饮公司老板朱某的进一步沟通中,他向我吐露了困境背后的更多细节。餐厅前期在装修与品牌打造上投入了大量心血与成本,客流基础良好,他不希望一番心血就此止步。

朱某又告诉我,除了这些员工工资暂时无法支付外,公司还存在其他债务。在后续的债权申报中,经管理人审查确认,餐饮公司的债务总额达135万元。

面对此等债务缺口,若仅依靠现有经营资产变现,或要求股东补足未缴出资,已远不足以覆盖债务,企业生存面临严峻考验。

朱某再次表达了强烈的意愿:他愿意尽力筹资,但核心诉求是保住餐厅,希望法院帮助其与债权人协商和解。

我注意到,公司债权人结构相对简单,且以职工债权为主。在全面听取管理人关于餐厅实际经营状况与市场前景的报告后,我逐步形成判断:推动破产和解,或许是平衡各方利益、实现损失最小化的最优路径。

反复权衡各方诉求与餐厅实际后,一个核心思路浮出水面:对于一家餐饮企业而言,其最核心、最具再生潜力的资产,往往不是桌椅设备,而是它的持续运营价值与未来收益预期。

经过与管理人、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多轮磋商与论证,我们最终将目光聚焦于一个创新方案:以未来的“经营权”抵偿当前的“债务”,即引导职工债权人同意将可能无法即时兑现的债权转化为对餐厅的经营权,让债务在餐厅的重新运转中逐步消化,让债权人在餐厅的重生中从“劳动者”转变为“利益共同体”。

依照这个思路,餐饮公司老板朱某提出了破产和解申请。通过两次债权人会议,各方确定由朱某补缴部分出资用于现金清偿,7名职工债权人接受店铺未来5年的经营权,其余债权人接受现金清偿。

2025年12月26日,经本院审查裁定,认可了该和解协议。1月初,餐饮公司与7名职工依约交接经营权,并协助提供市场运营服务、共享客户资源。

这套以“经营权抵债”为核心的和解方案,成功驶入了实质运营的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