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性两化”破局,多维兑现胜诉权益

2025-08-14 09:57
来源: 湖北日报客户端
作者: 程宜菲 李彦坡    浏览: 133

2025年,江汉法院聚焦执行“一性两化”建设,扎实开展执行队伍“强作风提素质”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执行规范化、公开化水平,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

以执行强制“打底”,让胜诉权益高效兑现

几年前,张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王某借款80万元,承诺一年内偿还。借款到期后,张某迟迟未还,王某便诉至法院。

判决生效后,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经查控未发现张某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根据王某反映,张某曾多次承诺“还不上钱就卖房”顺着这一线索,执行干警调取张某名下房产的历史登记信息发现,张某在判决生效后第3天将名下2套房屋过户到儿子名下,并办理了高额抵押贷款。

“这明显是在逃避执行、对抗执行。”面对执行干警调取的证据,张某仍狡辩房屋是“代持”。7月初,江汉法院果断对张某拘留15日,并将张某拒执的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在刑事处罚压力下8月初,张某家属主动联系法院,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100万元,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以善意文明“护航”,让司法为民成色更足

“法官,公司招标在即,能不能先不执行?”8月初,一名私营企业主焦急致电执行法官。

原来,该企业从事纸张印刷业务,因回款不及时拖欠供应商货款48万元。执行过程中,法院经过查控冻结了该企业的银行存款,却发现该笔存款是定期存单,还有1个多月才到期,如强制扣划可能导致利息损失,而该企业其他存款不足以支付货款。

 “影响企业招投标对企业来说是损失,提前扣划定期存款对来说企业也是损失”,可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更应保护,执行法官提出“履行承诺书”方案: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协商暂缓扣划。

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待存款到期后在扣划,考虑到该企业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情况下向该企业提前出具了履行证明书,帮助企业公平参与招投标。

以精准施策“提能”,让执行效能充分释放

按照资深执行法官传授的“一查二找三强制”执行思路,办案不到一年“执行新手”小向在执行中愈发“游刃有余”。

8月1日晚9点,小向接到申请执行人的一个紧急电话,称其在江岸区某小区附近发现了被执行人汪某的踪迹。

此前,周某与汪某因借款产生纠纷,经法院判决,汪某应支付欠款近400万元。汪某不仅一分未还,更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玩起了失踪”。法院通过查控没有发现有效的财产线索,线下调查也无功而返。

想起前辈传授的“不仅要查执行后的财产,还要试着查执行前的”,小向开始着手分析汪某的银行流水,意外发现汪某在执行前每月向某车辆租赁公司转账4000元。

“现在汪某应该还在租车,通过租车公司查”。前往租车公司核实后,小向确认汪某长期租赁一辆新能源轿车,通过车辆定位发现该车辆晚上经查在某小区停放。

经申请执行人确认汪某在某小区附近后,小向立即前往。通过查看汪某微信发现,汪某使用案外人身份证注册微信,并使用案外人银行卡用于日常消费,每月支出超2万元。

经释法明理,汪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决定对其依法拘留15日。同时,执行干警进一步固定了汪某隐匿财产、违法限高令进行高消费等拒执证据,同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兑现胜诉权益既是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司法权威,更是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江汉法院将持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综合施策、精准执行,有力打击逃避执行、拒不执行行为,以“阳光执行”带动“规范执行”,用心用情办好群众的执行“心上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