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全面启动诉讼服务中心及
民商事案件审判运行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通知>》和武中法〔2014〕51号文件的要求,我院于7月底正式启动诉讼服务中心及民商事案件审判运行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我院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制定《关于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及民商事案件审判运行机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我院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及民商事案件审判运行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亚克同志担任组长,副院长管秋荣、沈明同志任副组长。在原有的基础上,我院对“诉讼事务中心”进行提档升级,更名为“诉讼服务中心”,采取“4+4+2”的模式设置“四组、四室、两岗”,综合开展诉前调解、立案审查、事务办理、快审速裁等工作。
二是完成诉讼服务中心改建工作。目前,诉讼服务中心已经正式挂牌,“四组、四室、两岗”改建工作顺利完成,诉前调解人员全部到位,并对服务中心的相关设施予以完善,开辟了专门的诉前调解室。为做好诉前调解工作,我院还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13名调解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三是积极推进试点工作。为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我院召开了诉讼服务中心及民商事案件审判运行机制综合改革部署会,向相关部门传达试点工作的要求,组织审判人员对简化裁判文书格式进行学习,进一步推进快审速裁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