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庭五项措施拓宽纠纷解决途径

交通法庭五项措施拓宽纠纷解决途径

2013-01-07 16:58
来源: 交通巡回法庭
作者: 交通巡回法庭

交通法庭五项措施拓宽纠纷解决途径

近来,交通巡回法庭针对交通事故案件诉讼标的额大、伤者情绪激动、保险公司不配合调解等问题,相继实施并完善五项措施,借助各方力量,整合多项资源,有效促进了交通事故纠纷解决的效率和质量。

一是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每周参加江汉区交通大队工作例会,共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统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避免因尺度不一导致当事人产生误解,使调解工作更加有效、顺畅。

二是重大交通事故提前介入。遇有重大交通事故,法庭提前介入,从证据搜集、事故责任主体认定等方面为交警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提前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形成对事故赔偿的合理预期,降低重大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难度。

三是全面推行小额速裁制度。利用在交通大队驻点办公的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小额速裁程序解决矛盾纠纷。今年6月份,该庭小额速裁案件数量较上月增长了近300%,实现了交通事故案件繁简分流,减少当事人诉累,缓解了常规诉讼案件的压力。

四是有效开展司法确认工作。对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及时确认其效力,增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权威性,避免形成二次纠纷。

五是建立多元化联系沟通平台。与交管部门联合召开约谈会,邀请保险公司、价格认证机构等多家单位参加,消除认识分歧,整合了司法、行政和社会资源,保险机构参与前期调解工作的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