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积极开展“示范人民法庭” 创建活动
近日,法庭联合党支部组织法庭干警传达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示范人民法庭”评选活动的通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及《湖北省法院系统“示范人民法庭”建设标准》的规定,积极开展创建“示范人民法庭”的活动,并制定具体举措: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巡回法庭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按照“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联系群众、甘于奉献的法庭队伍。
二是强化执法办案。充分发挥化解和调处矛盾的前沿作用,依法受理种类纠纷案件,高效审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调撤率高于全院平均水平;不断增强便民、利民、为民意识,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拓宽司法职能,深入辖区所属社区、企业、学校、厂矿设置联系点,开展法律宣传服务等活动;严格按照审判质量管理规定,确保案件程序公正、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一审发改率不超过5%。
三是强化法庭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制定政治学习、审判工作、廉政建设、纪律作风等管理制度并规范有序;注重文化素养的培养,塑造人格魅力,增强人文底蕴,烘托法庭文化氛围;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