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立足“五个同步”全面促进均衡结案
今年以来,我院从审判调度、资源配置、案件研判、绩效考核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强同步管理,全方位促进均衡结案。截至9月份,我院在全市基层法院审判绩效考评中排名第一,结案均衡度同比上升37%,居于全市基层法院首位。
一是审判调度与审执工作同步,促进收结案动态平衡。在年初制定全年各项审判绩效目标的基础上,任务分解到月,纵向调度到周,横向调度到人,结合案件类型特点、难易程度、存案数量等因素,在部门及人员之间合理分配结案目标,并采取月初发出结案调度、月中监控完成情况、月末二次调度的方式,每周实时调整。将立案工作纳入审判调度管理范围,通过加强与劳动仲裁委、检察院、金融机构等单位的沟通联系、诉前化解矛盾纠纷等方式,增强立案工作的主动性,避免因统计期内收案数量骤然增减影响结案均衡。今年以来,我院审判管理部门已向各庭发出调度提示30余次,各部门结案均衡度均较去年同期明显提升。
二是资源配置与案件整体走势同步,促进审判力量与办案数量均衡。针对近年来辖区内劳动争议、交通事故、金融纠纷等类型案件增幅较大的特点,成立相应的专业合议庭,集中优势审判力量,提高专业审判水平。依托巡回审判法庭,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工作,探索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民事小额速裁机制,实现案件繁简分流、简案提速。各业务庭加强协调配合,实时沟通收案情况、关联案件信息等,必要时联合化解重大矛盾纠纷。
三是案件研判与办理进度同步,避免个别案件影响整体结案均衡。每周通报未结案情况,将长期未结案件纳入审委会案件质询范围,要求承办法官及所在部门负责人说明未结原因,审委会集中研判结案思路,制定结案时间表。对于涉及评估、鉴定或者关联案件等中止事由的案件,指定专人督促跟进,尽快消除阻碍审理进程的客观因素,最大限度缩短案件审理时间。
四是绩效考核与审判质效要求同步,引导法官树立正确的均衡结案理念。我院逐步完善以审判质效为核心的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引官法官建立重指标、但不唯指标,效率与质量并重的办案理念。一方面,将审判调度纳入动态考核目标,对完成调度任务的部门及个人予以绩效加分,确保审判调度的执行力。另一方面,加大质效指标考核的导向性,针对发回改判、信访投诉等明显影响审判质效的情况,把发回重审、改判、信访投诉及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等作为专项考核指标,基本实现了办案效率与案件质量、效果的均衡发展。
五是案件网上流转与实体程序同步,为实现均衡结案提供信息化保障。去年底以来,我院先后启动案件流程网上签批、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影像卷宗扫描、电子查档及审委会流程管理等多个软件系统,实现办案流程“网上留痕”,在提升工作效率的同时,确保审判管理各项数据全面、准确、及时,为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完善审判调度、健全考核机制提供了基础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