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胜诉退费

2023-03-28 11:55
来源: 审管办

切实保障当事诉讼权益,锚定持续打造低成本法治营商环境目标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特向社会大众公示有关胜诉退费事宜。

一、什么是胜诉退费?

简单来说,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打赢了官司,法院判决由败诉方承担的案件受理费,可以在胜诉判决生效后,由法院直接将预交的案件受理费退还至胜诉方账户中。

二、包括哪些费用?由谁退?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等产生的鉴定费、公告费、评估费等,则由当事人依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单位。

目前,“胜诉退费”所退的费用一般是指当事人在立案阶段向法院预先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三、什么时候退还?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诉讼费。所以,“胜诉退费”顾名思义,在全部或者部分诉请得到支持,且案件生效以后,由法院退还。

四、相关提示

为确保“胜诉退费”权益及时兑现,当事人应在立案或案件审理阶段积极配合填写《退费账号确认书》,确认退费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