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郑小红同志获“全国模范法官”殊荣

2016-01-29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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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24日召开的全国法院院长会议上,我院郑小红同志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郑小红同志扎根基层法院27年,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公正办案,充分展现了人民法官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和公正司法、服务群众的公仆情怀。近五年来,郑小红同志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800余件,在民意法庭工作期间,年均结案在 250件以上,案件调解率达80%,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无重大改判和发回重审,是公认的办案标兵、调解能手,被群众誉为“微笑法官”、“街坊法官”。

      郑小红同志多次立功受奖,先后被评为武汉市优秀法官、武汉市劳动模范、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全省最美基层法官、全省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巾帼建功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