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人民法院关于 建立涉中小投资者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的公告

2023-01-04 16:51
来源: 立案庭

为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和保障职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江汉区人民法院现设立涉中小投资者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现将内容公示如下:

1开通立案“绿色通道”。对符合立案条件、手续完备的案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的立案审核、移交相关审判执行部门等工作。

2建立保全“绿色通道”。对涉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在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实行优先保全。加快对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审查,完善保全风险评估,灵活采取保全措施。

3建立多元化解“绿色通道”。对涉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一律引导先进行诉前调解,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发挥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的作用,畅通司法确认渠道,快速高效化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及时立案。

4、建立审理“绿色通道”。对涉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严格按照“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轻重分离”工作要求,指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官进行审理;当事人要求调解的,应于当事人要求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当事人要求不进行调解的,优先安排开庭审理;对开庭审理后调解不成的,及时做出判决。

5、建立执行“绿色通道”。对涉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执行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时应尽量缩短指定履行期间,努力快速实现胜诉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