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企业商标维权案件呈现新特点亟待关注

知名企业商标维权案件呈现新特点亟待关注

知名企业商标维权案件呈现新特点亟待关注

2014-06-0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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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企业商标维权案件呈现新特点亟待关注

近期,我院知产庭成功调解首批涉及“三环”牌铁锁商标侵权案件,该类案件商标权利人维权规模大、被告经营户分散且抵触情绪大,知产庭审判人员迎难而上,使此类案件成功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审理中发现,此类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维权对象主要为个体商户。由于制造侵害商标权的生产者将工厂建在较为隐蔽的地方,不易被查出,而侵权商品的零售商则分散众多,易于取证,维权成本低,因此企业多选择起诉个体商户维权。

二是个案维权模式难以达到实质效果。很多商家只是兼营侵权商品,尤其是类似零售店的商户,维权企业会采取随机的方式选择对部分销售者进行维权,但是这样的维权方式也会造成一些不利影响,一方面被起诉的商家会认为市场上很多商户都在售卖侵权产品,而被起诉的却只有少数几家,心态上会不平衡从而不愿意赔偿,另一方面这种做法,不能从源头上杜绝侵权的行为。

三是维权企业缺乏对市场必要的引导。维权企业只注重眼前利益,没有对销售侵权商品者进行合理引导。维权企业尽管能通过向销售者维权而获得利益,但是维权的本质并不仅于此,更重要的是能够使正规商品得到市场的认可并流通起来。但维权企业在发现存在售卖侵权商品时,未给予必要的引导即通过诉讼渠道维权。

为了更好地规范市场,帮助企业合理维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企业应当追根溯源,打击侵害商标权的源头。作为侵权商业链条上的一环,制造假冒的生产者无疑是杜绝侵权的根本,维权企业应当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打击侵权生产者方面,一方面通过对销售者维权,从而顺藤摸瓜得知制造假冒生产者的下落;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悬赏等激励方式,发动广大的消费者提供线索,使制造假冒产品者无处遁形。

二是企业应当规范维权方式,合理引导商家诚信经营。各地区各行业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假冒而价格低廉的商品仍有其市场。企业在维权过程中发现销售侵权商品时,首先应当劝告商家停止销售的行为并告知其正规进货的渠道,其次在销售者不听劝阻的情况下再对其进行起诉,这样销售者就不会以不知是假冒产品进行抗辩,更重要的是能使销售者辨别真假,提高维权企业的市场占有率。

三是相关部门应形成合力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要建立起一支精干高效、快速灵便、执法严明的行政执法队伍和司法审判队伍;二要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正确适用法律,施以相应的行政以及刑事处罚,三是必须加强综合治理,密切部门配合,冲破了地域之间、部门之间的界限。

四是开展法律宣传,加强企业和商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调研座谈、庭审观摩,邀企业代表旁听,等形式使企业和商家认识到遵守市场秩序,生产和销售正规商品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