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执行局全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我院执行局将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底,分三阶段全面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集中解决包括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院挂牌督办等十类涉民生执行案件。这次集中执行活动是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关切的集中实践,也是推进公正司法、化解执行难题、完善执行机制的集中探索。
我院执行局认真开展第一阶段摸底动员工作,共清理出29件未执结的涉民生案件, 并研究制定了下一步执行工作方案。一是成立由一名副局长负责的调查小组,全面开展“四查”工作。二是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对于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有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坚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加大惩罚力度,积极利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全力压缩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迫使其自觉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作用,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依法纳入“黑名单”,告知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对其予以信用惩戒。合理利用法院公开信息平台,对有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有力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妨害公务的犯罪行为。三是注重强制执行和执行救助相结合。对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而申请人生活又极度困难或急需救治的,通过与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等部门以及相关的社会组织协调配合,形成法院主办、各部门参与,社会全力支持配合的“大救助机制”,多方筹措救助资金,有效缓解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四是及时宣传典型案例,扩大此次活动的影响,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