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笑法官”的酸甜苦辣

——记“全国优秀法官”郑小红

2013-04-28 15:01
来源: 政治处
作者: 政治处

   

“微笑法官”的酸甜苦辣

——记“全国优秀法官”郑小红

郑小红,女, 1967年1月出生,1988年11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曾先后荣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湖北省司法系统调解能手”、“湖北省法院优秀法官”、“武汉市劳动模范”、“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章”,“武汉市十佳公正爱民好法官”、“武汉市法院优秀法官”等称号。

2004年至2012年,郑小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142件,年均结案267件,结案率达98%,无裁判差错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申诉上访案件。今年初,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海燕评价她:人民法官为人民,如何才是真正为民?这绝不是空喊几句口号,做做表面文章就能达到的。多年来,郑小红始终真心从心底去认知群众,把老百姓当做自己的亲人看待,用真诚、善意、热情去感动他们,公平正义审理好每一个案件,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这才是对为民的最佳诠释。

在25年的为民司法道路上,郑小红始终微笑面对工作、生活,群众亲切地称呼她为“微笑法官”。然而,其微笑背后却有着不为人知的酸甜苦辣。

“步入法官之路,这些是我没有想到的”

当问起郑小红初进法院之感时,她这样回忆道:自己有几个没想到。一是没想到工作环境这么艰苦。3个人挤在不足10平米的法庭办公,房屋年久失修,屋顶长期漏雨,只要一下雨,法庭就成了一个“水帘洞”;二是没想到工作难度这么大。有些在我看来很小的事,但对当事人而言就是天大的事,如为了400多元的借款闹得不可开交,为了十余平方的房子争执不下,为了得到老人遗产争得死去活来等,形象地说每天工作内容就是与柴米油盐、生老病死打交道,不仅要处理法律关系,更多地是要解开老百姓的心结,化解他们的矛盾;三是没想到与群众能走得这么近。在我们开展以“走出去、请进来”方式为社区群众、中小学生、企业家等讲法制课以及资助贫困学生和走访少年犯等工作过程中,逐渐地社区群众觉得我们法庭是个可以让他们依靠、让他们讨说法的地方。时间长了,辖区的街道或社区居民只要遇到麻烦事,首先想到的是法庭,或赶来或电话咨询我们,甚至还有些是慕名而来的其他辖区或外地的群众。

“为了方便办案贴近群众,我学会了骑车”

郑小红曾经工作过的民意街人民法庭位于武汉市的繁华地带,人口密度大,大街小巷错综复杂,交通较为拥堵。为了方便办案贴近群众,郑小红毅然放弃了法庭配备车辆,改学起骑自行车。她经常放弃休息时间,骑车穿行在辖区的大街小巷内,寻找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发放判决书,到街道和社区了解社情民意,为社区群众生活中遇到的烦心事支招……多年来,郑小红与群众一起哭、一起笑,一起面对问题、一起解决事情。虽说每天工作非常累,但每次只要得到了群众的认可,想到为他人解决了实际困难,郑小红浑身就有使不完的劲儿,继续骑着她那辆“快乐的车儿”穿行于“司法为民”之路。

“在办案过程中,我时刻保持微笑”

提起郑小红“断案”,同事们都十分佩服她的“绝活”。她在实践中所总结摸索出“听叙法”、“释明引导法”、“搁置矛盾法”、“换位思考法”等调解工作方法,兼顾了法、理、情,寓引导、调解于审判工作中,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突出、群众关注的民事纠纷案件,8年来所调解和撤诉结案占总结案数的66.4%。面对当事人,郑小红总是一脸微笑,当事人也经常把她当作为一个知心大姐,愿意和她沟通谈心。郑小红说,微笑亲切宜人,能创造一种让当事人自然表达的轻松氛围。

去年,她受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胡某在去菜场买菜途中,因地面积水不慎滑倒,造成右腿骨折。因协商未果,便将菜场的管理单位告上法庭。受理案件后,郑小红并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她这样说道:“作为法官,不能单一判案,这个案件很具有代表性,可以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于是,她将法庭搬到了事发地菜场。开庭当日,临时充当法庭的售菜门点一下子被群众围得个满满当当。庭审中,郑小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指出胡某和菜场的管理单位均负有一定责任,她细致解释了相关法律知识,并耐心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一番番温馨的话语,一次次亲切的微笑为当事人创造了和谐的氛围,不到半个小时,原、被告双方就达成了调解协议。当法棰落下,宣布闭庭时,旁听群众中响起了雷鸣般掌声,旁观的经营户称赞道:“原来对法官都有种恐惧感,现在看到郑法官,才知道法官也可以这么随和,她笑得好看,案件办得也漂亮。”

“在工作中,我会多一份温情与细腻”

与基层群众接触多了,郑小红越能深切感到老百姓生活的不易,越理解他们急切的心情。有时哪怕是面对他们的无理要求和无休止的纠缠,郑小红都会真诚地倾听,用爱心和耐心来消除他们的疑虑,扫去他们心中不信任的阴霾。根据案情,需要看现场、调查、咨询有关情况的,不管是严寒醋暑,也不论交通是否便利,郑小红都能及时前往。为了最大限度方便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将开庭地点安排当事人家中,到学校、到现场,进行审理和调解,以促成纠纷的圆满解决。她在实践中所总结摸索出“听叙法”、“释明引导法”、“搁置矛盾法”、“换位思考法”等调解工作方法,兼顾了法、理、情,寓引导、调解于审判工作中,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突出、群众关注的民事纠纷案件,8年来所调解和撤诉结案占总结案数的66.4%。

“面对家人和孩子时,我十分愧疚”

身为女儿、妻子、母亲,郑小红内心却有说不出的愧疚。在承办一起借款纠纷案件时,被告以各种理由拒不签收开庭传票。下班后,郑小红便急忙赶到被告人家中等待。一直到晚上9点,被告才回家。此时,郑小红因未吃晚饭导致胃病复发,疼痛难忍。她一边用手顶住自己的胃,一边仍耐心细致做被告工作,动员其应积极应诉。被告被郑小红的真诚所感动,惭愧说到:“郑法官,都是我的不是,我对你深表歉意,这案件我同意调解了”。待郑小红回到家时,已是夜深人静,当看到已被丈夫安顿好熟睡的儿子,看到此刻因担心郑小红深夜还未归的丈夫时,郑小红哭了……为了开庭、调查、接待当事人,一路走来,郑小红几乎没能参加过儿子的家长会,甚至儿子中、高考也没能陪在身旁。面对工作和家庭的冲突时,郑小红最常宽慰自己的是“宁可让家人埋怨,也不能让当事人埋怨”。

正如郑小红自己所说:我的荣誉都是老百姓给的,它只代表着过去。我将始终带着一颗平静的心更加努力地工作,用司法公正的阳光播洒在每一位当事人心田,用法律的音符奏响和谐社会的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