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立足服务与创新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2015-05-22 15:15

   

我院立足服务与创新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随着武汉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辖区内涉及商标权、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案件也日趋增多,为了优化发展环境,促进转型升级,我院充分发挥和拓展知识产权审判职能,立足做好“三类服务”,努力实现“三个创新”。

一、做好“三类服务”

1、服务企业,助力特色产业发展。地处江汉区“老六渡桥”商业中心的武汉温州城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是武汉乃至中南地区最大的美容美发用品公司。该商城近十家商户因销售假冒“玛姬尔”纸面膜被商标专用权人诉至法院后,我院在指出被诉商户行为具有违法性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同时,针对双方供销信息不对称但对“玛姬尔”纸面膜仍有供求需求的特性,及时当好“红娘”,积极搭建供销平台,促成双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变“冤家”为“亲家”。引导商城内尚未被起诉的其余商户主动联系原告,积极争取授权,保障商户等小微企业的发展后劲,维护好温州城作为华中地区“美丽产业经济”龙头企业的商业信誉,净化了投资环境。审理沃尔玛、中百仓储等大型连锁超市销售假冒商品的案件中,被诉超市大都认为冤,我院积极宣传“制假售假都属侵权,均会触犯侵犯商标权、侵犯著作权及因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等法律规定,促使企业明晰“权利人可以告制假,也可以告售假,侵权人均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同时帮助企业及时分析管理漏洞,促进健全进货把关制度,规范产品市场进入,维护好大型经销商守信经营的良好形象。江汉区聚集了“太和”、“爱帝”、“红人”等一批知名汉派服装企业,但服装版型模仿、商标仿冒已成为制约汉派服装发展的瓶颈。为此,我院选定辖区拥有驰名商标的爱帝集团作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同时兼顾其他具有一定自主创新能力且具有较高知识产权内需的重点企业作为联系点,提供“订单式”司法服务。召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对外省产品侵权、网络侵权等违法行为取证以及加盟商特许经营活动中的规范管理等问题开展调研座谈。在汉来广场、银河鞋城等市场建立企业联系人、便民服务卡制度,实行“一对一”上门服务,满足企业多元知识产权保护需求。

2、服务市场,护航知识产权成果转化。随着我市文化建设及文明创建等工作的深入开展,以“文明”、“卫生”、“安全”为主题的公益性广告大量出现,见诸于报刊、公交地铁站点、建筑工地围墙、户外广告牌等醒目位置,多以桥梁、湖泊、风景、古迹、建筑等美术作品的形式呈现,而此类使用大多尚未获得作品权利人许可。针对公益性广告案件社会影响面广、重复侵权频率高、被告败诉风险大等特征,我院及时走访相关被诉媒体,帮助媒体澄清“公益广告并非商业使用也未获取任何收益,应不构成侵权”等模糊认识,在严格制度规范、强化审查职责、加强教育培训、健全事后补救机制等方面提出司法建议。依法审理淘宝网上售卖假冒“泸州老窖”商标白酒的案件,积极调研电子商务运行中的法律纠纷问题。江汉区小商品市场繁荣且辐射面广,拥有东汉正街、前进电脑城、全国服装批发市场等专业市场70余个,为了从源头上减少假冒商品等问题引发的纠纷,我院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主动深入江汉经济开发区创业中心、前进四路电子市场、东汉正街鞋业市场进行法律宣讲,接待群众咨询千余人次;开设“拒绝假冒产品”“防止无意侵权”等法院主题开放日,邀请辖区市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典型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营造崇尚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

3、服务社会治理,健全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协调机制。我院着力推进构建行政保护、司法保护、行业保护相衔接的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网”。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态势分析,探索与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制度,定期走访区文体局、工商局、知识产权局等行政机关,通报知识产权案件走势,探讨行政执法和司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知识产权涉诉权利人信息数据库,召开相关行业典型案例发布会,公示涉案摄影音像作品、知名商标品牌等权利人信息,开通知识产权合法使用直通车;建立涉诉侵权人诚信档案,对因多次侵权被诉至法院的失信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与家装、建材等行业协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及时化解欧亚达等家居连锁商场在建立门户网站中涉外CVU软件侵权等纷争;邀请具有科技、文化等领域背景的4名专业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办理,发挥技术专家优势,扩大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影响力。

二、实现“三个创新”

1、创新办案理念:由就案办案向服务大局转变。我院选派年纪轻、热情高、接受新知识新技能快、专业能力强、创新能力强的干警组建知识产权庭。知识产权庭现有法官2名,书记员2名,平均年龄30岁,均为硕士研究生毕业。组织该庭干警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领会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学习《江汉区现代服务业指导目录》等文件,充分认识武汉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建设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找准知识产权审判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结合点,积极转变思路谋发展,提出“创新促服务”的工作理念,拟定《服务江汉经济发展六举措》,建立司法服务相关台账,确保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的工作始终方向明,思路清,措施实。

2、创新办案思路:由简单裁判向裁判与服务并重转变。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过程中,我院始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通过裁判引导市场树立商业规则,通过调解加强引导教育,全面促进企业良性竞争,规范运营。在审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某甲KTV和某乙KTV案件中,我院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对于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的某甲KTV加重判赔责任。对于初次侵权,因为经营状况欠佳一时难以按期足额缴费的某乙KTV,注重教育和引导,积极促成双方达成调解,促进企业依法正常经营。在调解工作中,注重将调解贯穿办案始终,对关联案件开展集约调解,努力把握当事人利益共同点,变对抗为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创新办案模式:由传统办案模式向网络办案模式转变。为及时应对辖区专业化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的形势,针对网络侵权案件因被告方人户分离引发的“送达难”、“调解难”、“执行难”等系列问题,我院探索推出网上送达、远程调解、网络账户保全、网上支付履行等新型办案模式,将网络侵权案件办理由“难”变“易”。在“阿里旺旺”、“腾讯QQ”上注册知识产权审判庭通讯账号,开设知识产权审判庭邮箱、微信,规范电子送达操作流程,组织身处异地的当事人开展远程视频调解,对侵权人的支付宝账号实行查封冻结,倡导达成协议的当事人通过支付宝及时履行清结。通过“指尖办公”,有效打破了网络侵权案件的办案壁垒,为保障辖区汉购网、汉贸网、宽途网、融众网等专业化电子商务平台的稳健发展做好了司法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