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庭审结首例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非法行医案件
近日,我院刑庭审结首例因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被判非法行医的案件。
被告人李某某现年45岁,仅有初中文化程度,未受过任何专业医学培训,也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曾因非法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过两次。2013年9月9日下午,被告人李文辉在其租住的本市江岸区一民房内,再次利用超声波技术为一名孕妇非法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后被卫生行政部门当场查获并移交公安机关,江汉区人民检察院以其犯有非法行医罪诉至本院。
本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文辉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因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该案于近日宣判,考虑到被告人李文辉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主动缴纳罚金,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尽管我国法律法规早已明令禁止非法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但总有一些不法份子为贪图个人经济利益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使此类违法行为一直屡禁不止,此案的公开开庭及依法宣判,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更在社会上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受到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