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法院出台十条举措全力服务保障江汉区“三个示范区”建设

2026-04-20 09:55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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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全力打造“五个中心”全面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的实施意见》和江汉区委关于全力打造“三个示范区”,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卓越城区的工作要求,江汉区法院发布了2026年一号文件《关于服务保障江汉区全力打造“三个示范区”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卓越城区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十条工作举措,以高质量司法为江汉区发展提供强劲法治动能。

1.筑牢法治根基 “三个示范区”建设提供硬核支撑

深度融入武汉中央法务区

发挥金融审判庭、万松街人民法庭入驻优势,主动参与法治客厅建设,全面对接金融、商贸、科创特色法律服务聚集区,构建高效协同的法治生态圈。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用足用好证据保全、惩罚性赔偿等制度,依法规制商标恶意注册、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知识产权护航百企”活动,支持“中央科创区”建设,激活数字经济发展活力。

做精金融审判专业品牌

高效审理借款、票据、融资租赁等金融纠纷,密切关注金融业态法律风险,加强金融司法研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

助力产业迭代升级

深化“执破融合”,推动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转入破产程序,一揽子化解债务纠纷。推进公益强制清算,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对挽救价值企业引导重整和解。

2.赋能产业跃升 服务现代服务业先行示范区建设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聚焦“245”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化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推广“活封活扣”“滚动解封”,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保障新型消费健康发展

依法审理商品消费类案件,加大对预付式消费“退款难”“卷款跑路”的司法规制,依法打击“职业闭店人”。

3.护航城市蝶变 服务高质量城市更新示范区建设

依法保障更新改造项目实施

妥善审理房屋征收、老旧小区改造、历史风貌保护等案件。持续擦亮“枫杨府院·法行江汉”行政争议化解品牌,推动行政机关自评自纠,促进依法行政。

妥善审理建设工程、房地产纠纷

针对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等问题,准确认定合同效力,依法保障实际施工人合法权益。平衡商品房销售中各方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房地产纠纷府院联动机制,服务“好房子+好服务”新模式。

4.共治美好家园 服务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示范区建设

深化多元解纷机制

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参与综治中心建设,打造“共享模式”升级版,推动“社会调解前置、法院诉讼断后”实质化运行。做实“民意·无薪事”工作室,通过“小案件”讲好“大道理”。

做实民生司法保障

用心审理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民生案件,畅通农民工欠薪绿色通道。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加强老、幼、残等特殊群体保护,推广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常态化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及时兑现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