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2012年度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表彰会

我院召开2012年度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表彰会

2013-01-07 17:51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政治处

   

我院召开2012年度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表彰会

2012年12月13日,我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表彰会,总结我院2012年人民陪审员工作,并对林瑾、周汉云等四名先进人民陪审员予以表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克武、区司法局局长张贵强等有关领导应邀出席会议。40余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座谈。        

今年以来,我院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的新途径,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案件质量等方面的作用,有效地推动了审判工作的开展。一年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314人次,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达到了100%。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亚克充分肯定了全体人民陪审员在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司法监督、推进司法民主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并对明年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规范有序;二是进一步推进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三是要加大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力度。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克武在讲话中指出,区人大常委会一直十分重视和支持人民陪审员工作和队伍建设。全体人民陪审员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地投入陪审工作,依法行使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达到了忠实表达群众意见、正确行使陪审职权、促进司法公正廉洁的目的。他提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一要深怀爱民之心,认真履行职责;二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陪审工作水平;三要发挥优势,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四正确处理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五要恪守审判职业道德,培养良好的审判作风,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担负起人民陪审员的管理使用职责,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将人民陪审员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