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拥军 优先执行我院为涉军停偿案件提供司法保障

2018-08-16 17:24
来源: 江汉法院

司法拥军   优先执行

我院为涉军停偿案件提供司法保障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司法保障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涉军停偿案件快执绿色通道,仅两天时间执结一起涉军强制腾退案件。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与武汉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某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过我院以及武汉中院两级法院审结后,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于2018814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上述三被告依法腾退江汉区建设大道543号王家墩机场1号门左侧的整体房屋及场地。

我院党组对于涉军停偿执行案件高度重视,立即由分管院长管秋荣、执行局长魏晓伟与承办人李德胜组成工作专班协调处理。鉴于中国空军总部要求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必须在830日前完成上述房屋和场地收回,上述场地的腾退还涉及到江汉经济开发区与建设大道高架桥建设工程是否能如期完成。为确保军队停偿工作以及市政建设工期的顺利推进,我院开通绿色通道定于815日即执行立案的第二天实施强制执行。

为保证执行工作顺利推进,工作专班会同江汉经济开发区土地管理局局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参谋赶赴执行现场勘察、了解情况。执行当天,执行员李德胜、王郭亦然,司法警察何宇翔冒着高温酷暑到场进行腾退。因腾退场为经营场所,涉及约200余间房间的腾退交接,执行人员对每一件房进行了仔细的检查,确认现场已无被执行人需要搬离的财产。执行过程中,武汉市某服务有限公司代理人因情绪不佳,一度辱骂进行执行的执行法官及司法警察,经执行法官多次劝阻消除抵触对抗情绪后,执行法官主持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交付大门钥匙,终于顺利完成腾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