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显威力,“老赖”主动求偿债

“黑名单”显威力,“老赖”主动求偿债

“黑名单”显威力,“老赖”主动求偿债

2014-10-25 11:23
作者: 执行局

   

“黑名单”显威力,“老赖”主动求偿债

近日,执行局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执行人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受到信用惩戒,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实际履行。

2013我院判令某电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及质保金共计310余万元,该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原告遂于20142月向我院申请执行。执行中,我院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承办人多次电话通知和上门告知,均被该公司以经营不佳无力偿还为由拒绝。通过“四查”,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并无存款,且账户均已被法院冻结,我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面积为35万平方米土地,并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在纳入“黑名单”前,承办人再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向其释明名单公布的后果,要求其履行债务,被执行人仍不以为然,拒不履行义务。纳入黑名单库不久,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表示在“黑名单”上榜后,公司贷款受限,声誉受损,经营困难,希望法院能再给一次机会。承办人联系申请执行人,组织双方再次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