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近日,我院被省法院评为“2017年度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基层法院仅有两家入选,信息《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反映刑事诉讼中翻译人员出庭存在“三不”情况掣肘办案应予关注》(作者:刘莹)被最高人民法院简报(信息专刊第35期)采用,获评全省法院2017年度20篇优秀信息之一。
(研究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