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积极发挥诉前调解对诉讼程序的推动作用,引导和激励特邀调解员在调解未成功案件中完成部分诉讼准备事务工作。2021年1-9月,在6103件诉前调解未成功案件中完成9826项诉讼准备事务工作,为后端诉讼案件节约审理时间15.93天,一审民事案件平均自然用时47.06天,小额诉讼及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5.97%,均在全市基层法院排名前列,诉调融合效果显著,切实提高了案件办理质效,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一是聚焦程序对接,提速审判节奏。
细化分流阶段。全面推行立案审查阶段一次分流、诉前调解阶段二次分流、审判业务部门后端精审阶段三次分流的全程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实现案件分流“分级量化”。细化岗位职责。成立诉调对接工作室,规范诉前调案件办理流程。窗口人员负责引导原告选择诉前调解、同意电子送达等;分流专员负责立案分案、委派调解组织或调解员;对接专员负责监管调解时限、衔接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专业审判团队负责人负责为诉前调解案件提供个案指导。细化程序性工作。在诉前调阶段,做细送达鉴定等程序性工作。调解员送达诉讼材料的同时,引导当事人完成送达地址确认、同意电子送达,并对下落不明的予以注明。发现需司法鉴定的,根据提起鉴定的具体情况,指导当事人提前准备鉴定材料。
二是聚焦实体对接,接力化解矛盾。
固定现有证据。诉前调阶段引导双方当事人就现有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并确认在诉讼中无需重复举证。确认无争议事实。就买卖合同纠纷等常见案件纠纷类型制作案件纠纷要素表,由双方对无争议事实进行签字确认,作为后端审理的基础性资料。明确争议焦点。指导当事人梳理法律观点,归纳争议焦点并推荐给审理法官使用,并根据案情给出繁简分流建议,标记“普案”与“繁案”。提醒潜在风险。前端调解时对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可能产生矛盾易激化现象或存在群体性纠纷风险、信访风险的案件,及时提醒审判法官。
三是聚焦人员对接,实现闭环管理。
动态跟踪监管。根据案件类型、调解员在调案件数量等因素,动态委派诉前调案件。严控诉前调解期限,要求30天内结案。强化业务指导。制作类型化纠纷要素表、实操手册、工作提示及各类文书模板等,并不定期对特邀调解员进行线上线下指导,提升诉前调解员业务水平。注重评价反馈。根据调解数量、成效及当事人反映等因素,定期对调解员进行评价。调解员与法官定期交流,对于诉前调解中分歧过大而在诉讼中调解成功的案件,逐一反馈,帮助调解员提升调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