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行江汉,枫扬府院 | 江汉法院设立全市首个行政复议指引窗口

2024-04-25 13:09
来源: 综合庭、审管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4月23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与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签订《关于在区法院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工作机制》,并在江汉法院设立全市首个行政复议指引窗口。

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指引窗口,是江汉法院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的一项创新举措,旨在通过加强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之间的双向衔接、交叉联动,为群众提供争议化解“多选项”。

该窗口集复议引导、“复议调解+司法确认”、诉前联调、案前释法、联合普法等职能为一体,能够有效畅通双向互动的行政争议化解渠道,最大限度提升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性化解效能。

按照《工作机制》,窗口设立之后,对属于法定行政复议前置情形的案件,窗口人员引导其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窗口人员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行政复议。

同时,窗口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提供支持,对于属于行政赔偿、补偿及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当事人要求司法确认的,由法院负责审查,依法作出调解书或相应裁判。

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增加了法定复议前置的案件类型,并扩大了其他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将行政复议定位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探索行政复议先行处理引导机制,以行政复议指引窗口为连接点,在行政诉讼萌芽阶段化解争议,不断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配合,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实质化解。”江汉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江汉法院将持续树牢“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深化府院联动机制运行,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合力,进一步促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实质化解、多元多层、共治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