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法交融化坚冰 隔空调解送春意

2021-06-18 18:00
来源: 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
作者: 杨雨露、张武

一方是受到永久性损伤、失去劳动能力、急需医疗费用的武汉独居残疾当事人,一方是总部在外地的全国知名企业,两地相隔千里、沟通不便,双方各怀顾虑、互不让步,纠纷战线持久、难以速决。早春时节,料峭春寒沁入人心,也将这起破局不易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纠纷送入我院。如何打破僵局、实现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成了摆在承办法官汪锦锋案头的一个难题。

用情送暖:一次慰问融坚冰

该起纠纷始于2018年,某企业员工张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十级伤残,并伴随永久骨不连。李某随即起诉张某及所属企业。2019年,我院依法判令被告企业赔偿当下损失,后期治疗费可以另行主张。

2021年,李某为追索后期治疗费再次起诉。案件办理初始,沟通工作并不顺畅,不但多次协调未果,且双方态度冷硬、矛盾逐渐激化,李某数次表达极端言论,调解几度陷入僵局。

为打破僵局,汪锦锋深入李某所在社区,了解到他作为重点扶贫对象,受到永久性伤害后无法工作且无人照料,身体状况不佳,生活极度困难,当即决定带着营养品上门慰问,并仔细倾听其生活需求和法律诉求,设身处地帮助其纾解情绪、化解郁结。经过一番将心比心的深度沟通,李某终于为法官认真负责、为民办事的态度所打动,表示愿意以积极的心态与被告企业继续沟通下去。横亘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坚冰,在一场带着暖意的慰问中逐渐消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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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理服人:两方平衡解难题

虽然当事人态度有所缓和,但是,案件办理亦然面临几重难题:

对李某而言,永久性伤害带来的医疗费用已经使其捉襟见肘,当下急需赔偿金以解决燃眉之急。此外,在其提供的后续医疗费用证明中,除去交通事故带来的损害,还包含自身基础性疾病治疗费,案件受理后我院虽曾多次对外委托司法鉴定,但始终没有愿意接受委托的鉴定机构,情况可能对李某不利。

对被告企业来说,作为全国知名企业,一直悬而未决的后期治疗费争端,仿佛悬于头顶的一柄尖刃,不但会带来持续性的诉讼困扰,还可能因此而影响到企业声誉。如果直接判决,虽然看似解决了当前的问题,但仅管其表而不治其里。

一面是急需费用的扶贫对象,一面是营商环境中的企业主体,如何在平衡双方利益的情况下定纷止争,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既考验承办法官的业务素养,更考验其司法智慧和群众工作能力。

面对两难局面,汪锦锋并没有选择一判了之,而是综合分析了两方的实际情况和利益诉求。此前沟通中,李某曾提出,如果对方能当即履行,可以接受一次性支付后期医疗费用。汪锦锋以此为突破口进一步开展调解,但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始终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尤其是被告企业,在具体赔偿金额问题上态度一直较为强硬、不愿妥协。

为此,汪锦锋再度走访被告企业,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交谈,充分释明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深入分析不同处理结果给企业形象和后续发展带来的利弊得失。经过一番释法明理,对方态度逐渐缓和,表示愿意与李某就一次性支付后期治疗费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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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助力:三地连线减诉累

司法为民,不仅展现在态度上,更体现在为民办实事的效率和便利上。

李某受伤后,出行活动极为不便;被告企业总部和法务人员都在郑州,同为被告的员工张某则在安徽,与武汉均有3小时以上车程。双方当事人分散于三地,且前期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每次沟通都采取面对面的方式,不经济也不便捷。

为避免不必要的路途奔波,尽可能减少当事人诉讼负担,在案件还处于僵持阶段时,汪锦锋即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组织被告企业、李某及其诉讼代理人开展了数轮调解工作。双方形成一致意见后,为确保调解协议快速达成并及时履行,尽早为李某解燃眉之急,汪锦锋引导当事人使用最新的“在线签名捺印系统”,线上签名确认调解协议内容。协议达成后,一周之内被告企业的赔偿款即全部汇入李某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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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当事人李某克服腿脚不便,亲手将“义正辞严锄强扶弱,剑胆琴心救困济危”的锦旗交到汪锦锋手中,对其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的为民情怀和“巧调善断、公正高效”的责任态度表示深切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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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院全体干警铭记于心的目标和准则。今年以来,我院更是结合教育整顿,从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入手,察民情、解民忧,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践行为民宗旨、提振队伍面貌,真正让群众在诉讼过程中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