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立案登记+” 提升用户体验

2015-10-15 17:36

   

“立案登记+” 提升用户体验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院长   杨亚克

 

     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最显著的变化是群众的期待更高,对法官要求更高,同时工作量更大,这对于法官个体的司法能力是巨大的考验,也影响到法院整体工作格局,比如人员配备的调整、工作机制的完善和硬件设施的完善。

    改 革是压力,更是动力。诉讼服务工作转型的实质是以需求为导向,提升“用户体验”即当事人的感知,这既是工作模式的重塑,也需要工作理念的转变。一是重决策 引领,院党组深入思想发动,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立足实际,科学决策,统筹兼顾,稳步推进。二是重制度规范,以制度倒逼服务行为规范化。三是强服务本 领。除了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精神以外,江汉法院还组织开展经验交流、专项 培训和“擦亮窗口,打造品牌,服务群众”系列活动,积极推广江汉法院全国优秀法官郑小红的“微笑工作法”,评比选拔诉讼服务明星,开展月度工作考核,实行 考核末位谈话,引导干警在诉讼服务过程中真正做到群众在心中,服务见成效。实际上这是江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一直坚持的,也是能够平稳过渡到立案登记制 改革的一个重要保证。

    立案登记是诉讼服务工作的龙头,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为了顺应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要求,江汉法院探索实行 了“立案登记+”工作模式,主要是指围绕立案登记,完善配套工作机制,既包括与立案登记直接相关的诉讼服务升级:立案登记+诉讼引导、立案登记+事务办 理、立案登记+预约接访、立案登记+司法公开;也包括立案登记制实施前后部分民商事案件的矛盾化解机制前移:立案登记+诉前调解、立案登记+小额诉讼,确 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实行“立案登记+”工作模式,首先是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提升,以往反映较多的约见法官难、递交材料无人收、法律疑惑无人答、案 件查询渠道不畅、信访针对性不强、事务办理流程不规范等问题都得到有效解决;其次是审判潜力在一定程度上得以释放,实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有效整合了司 法资源,特别是对一些简单的类型案件实行集中办理,以最小的司法成本获得司法效益的最大化,让业务庭的法官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对复杂疑难案件的办理,较好 地保证了办案质量,提升了办案效率。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到江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考察,对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所作的探索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原文摘自《人民法院报》2015年10月13日第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