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自助”、“集中+分散”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江汉模式”

2018-09-10 17:28
来源: 江汉法院

“人工+自助”、“集中+分散”的电子卷宗随案

同步生成“江汉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深切关注电子卷宗的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工作,先后下发《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的通知》,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电子卷宗的生成及深度应用工作需要多人转手和跨部门协作,案件量较大的法院,电子卷宗生成甚至积压滞后多天,此外,在生成过程中,多人转手更是对案卷材料的安全管理造成了很大隐患。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去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1670件,收结案数均位居武汉全市基层法院第一,法院案多人少压力尤为严峻,法院每天都会接收到难以计数的诉讼材料。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工作出现“同步难”、“同步慢”、“同步繁”的现象。

“发现问题就要解决问题!”江汉法院作为湖北省电子卷宗试点法院,该院领导带队深入调研、解析电子卷宗生成工作的各项环节,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积极尝试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的新方法,与相关技术公司联合研发“电子卷宗智能辅助终端”,将该终端与材料扫描中心相结合,反复尝试、不断优化,用实践验证了“人工+自助”、“集中+分散”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江汉模式”。

电子卷宗智能辅助终端互联审判管理系统和材料扫描中心,法官通过人脸识别身份核验后终端系统自动匹配名下案件列表,法官可一键高效扫描诉讼材料,系统将自动剔除空白页,并实时将电子文档录入材料扫描中心系统中。此外,终端还联动法院的电子签章系统,支持法官在线打印其名下案件含签章的法律文书。日常办公文档打印只需在电脑上发起打印任务,任务将以待打印列表的形式储存在电子卷宗智能辅助终端系统中,在终端上确认打印任务后,即可现场打印取走,避免了共用打印机常出现的材料混杂、资料丢失、无人领取等情况。

自助归档、人工辅助

立案时在材料收转中心由人工辅助扫描,案件过程中的补交材料、生成材料等由法官在电子卷宗智能辅助终端上自助扫描,扫描文档一键汇入材料扫描中心的系统,通过自动编目技术将扫描录入的各项材料自动筛选、分类后,传送至法院材料扫描中心进行留存、校对,完成自动编目、归档工作,扫描中心人员只需进行核验工作,真正将电子卷宗生成的工作化繁为简,有效破解纸质材料多人转手、反复扫描、重复编目等弊端。

通过电子卷宗智能辅助终端扫描的所有案卷材料,均可通过终端的OCR识别功能,一键图文转换为可选择、可复制的文本格式,法官只需对文本进行核验,即可自主对文本材料进行复用、回填等操作。

分散扫描、集中管理

除材料扫描中心进行扫描外,江汉法院在各业务庭楼层均配备一台电子卷宗智能辅助终端,既有效避免了法官上下多次跑腿或反复往返材料扫描中心,又可以最大限度保证法官对扫描工作的需求。确保诉讼材料原件不离法官手,有效避免了电子卷宗生成工作中材料原件多人转手弊端。

要素回填、自动签章

法官在日常办公进行文书打印时,不再需要手动填写案件信息,终端运用OCR识别技术,自动将已有电子卷宗中的相关信息进行有效提取并回填,回填内容确认无误后发起打印任务,任务将以待打印列表的形式储存在电子卷宗智能辅助终端系统中,法官通过任意一台终端进行人脸识别后,都能直接将待打印文书打印取走。此外,终端还联动法院的电子签章系统,支持法官在线打印其名下案件含签章的法律文书。通过与法院内部系统联动,运用智能化手段实现信息回填、随到随印,避免了共用打印机常出现的材料混杂、资料丢失、无人领取等情况。

 

为有效管理终端运行状态,监控使用成效,江汉法院又自主研发了统一管理平台,对各终端进行统一管控及远程监管,确保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

江汉法院结合审判管理工作的需要及规律,切实考虑办案法官的实际需求,有效减少办案法官的各项事务性工作,同时强化法官对案卷材料的全程责任,提升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的效率,创新智慧法院建设思路。

此前,江汉法院在“智慧法院”建设道路上已取得显著成果,此次全面推进的电子卷宗建设,将进一步提高江汉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进一步体现了江汉法院依托现代化积极探索为民服务的初心。而电子卷宗智能辅助终端的正式上线启动,也将为未来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是实现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又一大助力。